原主这个工作岗位,是他父亲抢救单位财产牺牲,单位特别安排的,他不同意,别人拿不走。
原主不同意。
李红梅以死相逼,逼原主把工作交出来。
原主没办法,只能把工作让出来。
刘红芳收到原主签的转让工作的条子,当天就和林书平领了证,并且催着赶紧办婚礼。
林书平十分高兴,这说明刘红芳十分喜欢他,迫不及待嫁给他。
于是抓紧时间,三天之内就办了婚礼,高高兴兴把刘红芳娶进门。
原以为媳妇有了,工作也有了,谁知,办完婚礼第二天,刘红芳就把工作转给她弟弟刘红卫。
她催着结婚,就是因为街道办催着他弟弟下乡,她急着把工作转给弟弟刘红卫。
要是没结婚就转工作,她怕被林家发觉,到时林家反悔,把工作要回去,不和她结婚,那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。
刘红芳把工作转出去,林书平往死里打了刘红芳一顿,又去刘家闹,可打也打了,闹也闹了,工作是拿不回来了。
但是刘家见林书平发了狠,也怕他鱼死网破,最后赔了一笔钱,给了林书平五百块,算是买工作的钱。
原主那个工作岗位,是个好岗位,拿出去卖能卖八百到一千,而且如今工作紧俏,有那不想子女下乡,急着要工作的,一千二三人家也是愿意出的。
刘家出五百,只说多的钱,就当是给刘红芳的彩礼。
林书平知道再闹也闹不出什么名堂,同意收钱了事。
就这样,原主的工作白白让出去,倒让林书平得了五百块钱,还不落一句好,林家人怪他:“你为什么要把工作让出来?白白便宜了别人!”
“那是你的工作,你要是不肯让,谁能让你同意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