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时。
霍景霄第一次注意到宋今朝,是在图书馆。
大学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,在十一长假还留在图书馆的学生本来就少之又少,而在廖廖无几的几个人中,宋今朝好看清纯的脸,总是会多引人注目一些。
霍景霄是生物学院的风云人物,长相出众,自大一起就跟着导师出席各种研究会议,甚至在大三时就发表了自己的论文。
这样的他,身边是从不缺美女的。
而让他格外注意宋今朝,是因为宋今朝手中的一本有关生物的文献,那本文献很老了,甚至里面的一些论述都需要靠实验得到佐证。
对于这本文献,就连生物学院的导师,也都还在研究,内容自然是无趣的,可是宋今朝却看得无比认真。
当时的她衣着平凡,简单的牛仔裤,白色t恤,一头乌黑的长发束在脑后,坐在桌前,安静淡然。
霍景霄在书架后看了她许久。
她偶尔会拨动耳边的长发,偶尔会在笔记上记下些什么,有时也会思考着,仿佛只渲染在自己的世界里。
她没有发现有人注视着她,霍景霄也没有去打扰。
很多年后,秦驰还拿这事了开玩笑,说霍景霄当时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
现在回头想,真的已经很多年了。
“我认的是她这个人,与她的经历与家庭都没有关系。”
霍景霄喝了一口酒,在躁动的音乐声中,他的声音被淹没了些许,却依旧可以听出坚定。
“可人是会变的。”
“她从没有变,除了车祸后,再加上离婚,她精神上受到了一些刺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