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们联系版权的时候,这个小公司正在和一个大型娱乐公司洽谈被收购的事宜。

    就在今天,洽谈成功,双方签署了收购协议。

    这个小公司里的全部股份和全部版权,都变成了那个大公司的。

    原本的许诺,不作数了!

    其实一般情况下,这也没关系。

    大不了再联系一遍这个大公司,重新获得一次授权。

    可问题是,这个大公司的名字叫野火传媒,和嘉美文化是死对头。

    两个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。

    最开始是由一名艺人从野火传媒跳槽到嘉美文化开始,后来矛盾越来越多,逐渐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。

    想让野火传媒在这种情况下,把那首歌的版权交给夏清瑶使用,根本不可能!

    更别提,野火传媒也有一名歌手正在参加《歌手之声》了。

    并且,在上一期节目里,恰好被夏清瑶压了一头,获得第二名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任谁想,野火传媒也不可能把那首歌授权给夏清瑶演唱,让夏清瑶再有机会去和自己公司的歌手争夺第一名。

    而据知情者爆料,在这种情况下,夏清瑶的经纪人依然尝试联系了野火传媒,并且开出了比市场价格高一截的价格。

    只不过,不出意料地遭到了拒绝。

    现如今,夏清瑶的团队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,有没有找到新的合适的歌曲,知情者就不清楚了。

    看完爆料内容后,陈长河没有去看网友们各式各样、五花八门的评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