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为什么……
因为他弄了便装,再在天桥底下5块钱随便搞了张警察证,一进店,晃了下警察证,一脸严肃的让他们配合工作,那店员马上就去叫店长了,店长二话不说,就带他去翻录像了。
顺带还给他拿来了免费的茶跟点心,生怕自己店里出了什么事。
正如夏娢冰所说,普通人看到警察办案,要么吓的吓死,要么敬而远之,谁还会去探究警号,对比你的警察证,那不找死吗。
陈乐发现自己被夏娢冰带坏了。
那家伙完全无视任何法纪啊。
不过,也多亏这个,他总算是在查了几小时监控之后,成功找到了他要找的人。
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,身高168的30多岁胖子。
对方在昨天下午,一个人过来买了点点心跟零食,看起来是真的很喜欢这里的产品。
虽然对方穿着外貌,乍看起来都十分普通,像是个普通的上班族,但是逃不过陈乐眼睛的。
黑暗之中,他跟对方对过视线,还交过一掌,确认了对方会用气。
会用气的人,跟普通人之间,还是有一些细微差别的,如果说普通人是一把钝器,那会用气的人,至少也是一把美术刀,能往外散发一点锐气了,除非你隐藏的很好,不然,眼神中,形态中,动作中,多多少少都会流露点痕迹。
普通人分辨不出起来,以陈乐敏锐的观察力,再加上两人交过手,他也认得对方眼神跟身形,一对比,马上就找出来了。
既然连脸都找到了,对方作为一个装成普通人的小偷,混迹于市井之间,那要找他的行踪就很简单了。
这种的身份住址,在警察局,必然是会有登记的。
但陈乐也没那么多时间,再去入侵警察局找对方痕迹了。
他只有24小时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