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兰初喜欢秦长风,自然都愿意陪着他,但是没想到一陪就是五年,而跟秦淮景吃饭,他会顺着她的习惯。
是真的顺着她的习惯,还是他也喜欢?
萧兰初不信邪地问了一句。
“小叔,喜欢吃法餐吗?”
她觉得两人撞口味也很正常,毕竟秦淮景经常应酬。
“不喜欢,法餐里面黄油、奶酪放得比较多。”说话间,他还用叉子叉起了一块牛排,沾着迷迭香叶子塞进嘴里:“不过,看你吃得不错,我好像也有一点喜欢。”
萧兰初很清楚秦淮景这个地位的人,不需要说任何讨好的话。
都是别人讨好他,所以他刚刚说的那些话,都是真的。
他不喜欢吃法餐,却因为她喜欢去慢慢适应,觉得吃法餐也不错,甚至还能津津有味,而秦长风都是让萧兰初去适应他。
对比起来,萧兰初心里酸酸的。
她看向眼前的秦淮景。
男人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衬衫,两个袖口慵懒地推到手肘位置,慢条斯理地用叉子吃着盘子里的牛排,矜贵又优雅。
他的身材要比秦长风壮一些,看着更有肌理感,秦长风因为经常喝酒泡吧的原因,身体特别瘦。
秦淮景看着就不一样,他是那种健康的白皮,人很看着瘦,但是很有肌肉和力量感,说话做事都看着中气十足的。
餐厅里柔和的灯光洒在他的脸上,那是一张跟秦长风相似的精致五官,但又比秦长风棱角更加深邃沉稳,还多了一种经历商场的杀伐气。
那种是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,跟秦长风那种经常喝酒泡吧、吃喝玩乐的富二代真的很不一样。
“这些西蓝花搭着牛排吃也不错。”秦淮景打断萧兰初的出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