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半夏把头发盘起,扎了一个丸子头,把白皙的天鹅颈露了出来。
她是最了解叶枳谚癖好的人。
那个变态长得俊美无双,性格风流多情,伪装得人模狗样,其实一身毛病。
他喜欢漂亮的腿和脚,喜欢修长纤细的脖颈,当然最喜欢的就是温软如玉的肌肤。
白半夏上辈子被叶枳谚偷回家后,脖子上都是他种的小水果,大腿像长在了叶枳谚手上。
她的一双脚经常在叶枳谚嘴里。
她就像一个洋娃娃,天天被叶枳谚抱在怀里。
他的小秘密,白半夏都知道。
白半夏穿得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大学生,看起来不起眼,却是处处心机。
每一处都在叶枳谚的审美点上。
她这一身打扮出现在会客厅时,白志峰眉头一皱,觉得白半夏穿得太不得体了。
这一身廉价的衣服,实在没有任何美感。
叶枳谚却眼前一亮,目光放肆地落在白半夏露出的肌肤上,拔都拔不出来。
完美,世界上竟然真有这么完美的肌肤!
比婴儿还要白皙娇嫩,甚至找不到一点瑕疵。
叶枳谚心中发出一阵阵的赞叹。
他的眼睛在白半夏的脚上打转,像饿狼一样盯着白半夏那如贝壳一样泛着光泽的圆润脚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