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一任村长,叫魏大宝,因为非常贪财。所以,他和狐仙做了约定。只要狐仙能保佑他发大财,那他就可以每三年献祭一个童男给狐仙。”
“这个叫魏大宝的村长是脑子进水了还是神经病啊?他明知道那狐仙是邪物,一旦跑出来,就会变成祸害。他居然还要跟它做约定?”
老祖爷冷笑了一声,说道:“老话说得好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这个世界上,哪儿有不贪财的呢?”
“可贪财归贪财,那也得先考虑自身性命啊。难道,宁肯要钱,也不要命了吗?”我是无法理解这种思维的。
“可如果是,既能得财,同时又可以保住自身性命呢?你会咋选?”老祖爷问道。
我一下子愣住了。
如果是这样的话,肯定是鱼和熊掌一起得。
老祖爷笑着说:“你是不是也想既得财,又保命?”
我呵呵笑了,没说话。
但我已经默认了。
估计,是个人都会这么选。
“第一任村长就是这么考虑的。”老祖爷继续说。“九年的时间里。魏大宝因为意外捡钱,还有就是去外面跟人做生意,打牌,赚了很多钱。”
“等到第十个年头,他就跑到外面买了房,然后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,根本不再管村里人。走之前,他还找过我,很得意地跟我说,他这样做才是聪明人。”
我去!
把危险留给别人,自己却跑得远远的。这种人,简直是自私透顶了。而且,还好意思跟老祖爷说这样的话,简直是没皮没脸啊。
据老祖爷说,第二任村长,叫魏通达。这个人非常喜欢当官。在魏大宝还是村长的时候,他就是助手,经常跟着魏大宝跑前跑后的,也算是副村长级别的人物。
所以,魏大宝跟狐仙做约定的事情,他也是知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