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傻了,一个炮灰怎么可能赢得了主角光环?有这么多钱不好好的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,干嘛要去作死呢?

    林青戈痛斥这种不道德的行为!

    专职做替身,林青戈觉得不难,不过就是金主说什么他就做什么,但他有些太天真了。

    林青戈起床换衣服。

    衣柜里的衣服是原主的,林青戈有些不太爱穿,因为跟他的风格完全相反。

    他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都是穿西装上班,而原主则是很张扬,衣服几乎都是破洞的,还有各种装饰,要么是十字架,要么是骷髅头,反正处处都透着叛逆。

    他简单选了一件,然后带上各种装饰和耳钉,在镜子前撩了撩头发。

    他那一头棕发里还挑染了几根灰蓝色的头发,看上去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有钱人家的少爷公子哥。

    幻色是江城出名的酒吧,消费高服务好,关键是出入这里的都是名人富翁,在这里消遣也特别注意,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会在这里得罪什么样的有钱人。

    反派让林青戈来幻色接他不是一次两次了,林青戈每次都会开着反派的豪车来。

    记得上次来的时候,他好心给反派挡酒,回去后被他一顿臭骂,还说让他滚不想看到他之类的,发了一阵脾气。

    原因是,主角受,也就是他的白月光,从来不喝酒。

    这工作还真不好做。

    不仅仅是喝酒这种事会被挑刺,反正各种小事都有可能让原本是笑面虎的反派突然发疯。

    “你好,我找程度旭。”林青戈轻车熟路找到之前带他去找过反派的服务员。

    那服务员看了林青戈好几眼,因为林青戈长得好看,所以他每次来他的印象都特别深刻,尤其是他每次来都来找程二少。

    程度旭,这可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,他可是程氏的二少爷!他爸在江城的富豪榜上常年稳居第二,家族企业遍布江城,谁人见了他都得给几分面子,喊他一声程二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