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读书网>玄幻奇幻>刘备的日常 > 1.142 古今一也
    无论《二十等爵》、《圩田制》、《编户齐民》,皆出“先王之法”。然蓟王并未墨守成规。而是因地因时而变。《二十等爵》,权力与义务,相匹配。《圩田制》,允许先行举债,分期偿还。《编户齐民》,分户而不析产。诸如此类。蓟王之法,实为先王之迹。故“法后王”即“法先王”。

    蓟王新政。继往开来,传承有序。正出《荀子》,大儒学无疑。

    正因蓟王行事,有礼有节、循规蹈矩。故才为天下所敬。

    一言蔽之。身处儒家一统朝野之大汉皇朝。岂不言儒?

    窥一斑而知全豹。

    天下名儒,纷至沓来。正因蓟国以《荀子》为基,开立大儒学。且汉室三兴在即。以颍川荀氏《家学》为代表。《荀子》一派,必然兴盛。待炎汉三兴,当为显学。

    儒宗将《荀子》,入列《五书》。其用意,不言自喻。

    知微见著。

    通晓蓟人法后王。荀子制天命、性本恶,于蓟人而言,其所作所为,亦水到渠成。

    天下儒生,又岂能不趋之若鹜。

    切记,《荀子》亦是儒学!

    无需弃毕生所学,而转投他门。更无需受三观之变。单就“切换成本”而言,与长远得利相较,实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说到底,不过儒家弟子,门派之争。蓟王以最小之代价,求最大之共同。才有今日之盛。

    言归正传。

    蓟式机关船,日夜三千里。蓟王遣使入朝。朝野上下,散财无数。俗谓“有钱能使鬼推磨”。且甄都天子,金口玉言。凡有所求,必有所应。但有丝毫差池,即刻问罪。

    蓟王表中所陈。交由三公九卿,协力完成。由尚书台编撰成册,交由王太师过目,再上呈天子。天子遂专开朝议。命太傅、太师、太保,三上公,并车骑大将军,入宫议事。

    无有异议。遂下诏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