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一个烂红薯,惹怒一条疯狗不合算。
就这样,扮作小乞丐的司徒未央成为叶修远的跟屁虫,混吃混喝半年。
“我不是主动要走的,是司徒雷的人找到了我,他们把我带回了司徒家。我本来是想把你也带走,可我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,我只能把你留在村里!”
想起那一次分别,司徒未央泪水像珍珠一样掉落。
尽管她也舍不得,可那时候的她根本无能为力。而且她身怀血海深仇,带着叶修远,只会害了他。
叶修远宽慰道:“我明白,未央,我都明白。你的处境,我能想到!”
司徒未央抬头仰望叶修远俊朗的脸,眼神里满是痴迷:“等我站稳脚跟,我想回去找你的时候,你已经不见了。只是知道你被人收养了,可完全查不到是谁收养了你。
本以为人海茫茫,我们此生都不会再相见,可没想到你居然又一次神兵天降,救了我!
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,可因为那时候,司徒家内乱,很多人都想杀我,我不敢和你相认!”
叶修远点点头,当时如果不是他出现,司徒未央已经被人乱刀砍死。
那个时候,司徒未央的处境是最艰难的。
“我都不敢想,你被接回司徒家到底吃了多少苦,才能有今天的地位!”
“你怎么那么傻,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,我有能力帮你!”
司徒未央突然发火,她伸手捏住叶修远的脸庞,气鼓鼓的说道:“告诉你又怎么样!你那个时候已经和白若雪订婚了,你是白家的乘龙快婿,我难不成还能把你抢过来!”
司徒未央想想都有些心酸,爱人就在面前,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相认。
而且,还要忍着悲痛参加他的婚礼,看着他把婚戒戴在别的女人手指上。
叶修远有些不解:“我订婚和我们相认有什么关系,你不会一开始就在打我主意吧?”